淮南長安網訊 堅持把“服務大局”融入案件審理、執行全過程,在涉企服務、破產管理方案出實招、求實效……近年來,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市、區委決策部署,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努力提升市場主體的司法獲得感。
高位推動靶向管理
為壓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主體責任,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擔任組長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把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抓緊抓實抓好,將指標任務分工細化,把營商環境工作貫徹到法院工作的各個領域、各個部門,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實現齊抓共管的格局。
企業有所需,法院有所為。只有精準了解“企業需要什么”,才能知道司法服務要做什么。2022年,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審理涉金融案件3000余件,為著力解決金融糾紛堵點、難點問題,加快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提高金融案件財產處置效率和效果,該院采取“主動對接、分類施策、能調盡調”的工作模式,主動對接多家金融機構。今年3月3日,該院邀請淮南市19家金融機構參加金融座談會,就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進行深入交流探討。
田家庵區人民法院開通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針對事實清楚的簡易程序等案件,推行運用“要素式”審理、“類案集中”審判等方式,簡化審判流程,推進案件快速審理。加強與淮南市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溝通,將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作為法院多元解紛品牌矩陣的重要組成部分。3月以來,該院向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累計推送調解31件,促使當事人履行還款義務后撤訴或達成調解協議10件。
今年1月,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淮南市某裝飾工程公司與某建筑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淮南市某裝飾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地點,為施工項目安裝欄桿。工程竣工后,被告某建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工程款19萬余元拖欠未付?;茨鲜心逞b飾工程公司在討要無果后,向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據案情優先將案件分流至訴前調解,委派駐院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員在建設工程方面的業務熟練,能夠對相關專業知識提出專業意見。調解員通過與當事人雙方溝通,梳理案件爭議焦點,多次實地走訪裝修現場,最終促使雙方就具體還款時間、還款事宜等達成和解協議。目前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8萬元。
這是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引進專業人員擔任調解員,提升訴前調解效率的一個典型案件。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事實難以直接認定和查清,許多建設工程合同案件都要經過鑒定才能查清事實,但鑒定周期長,且費用高昂,而且若當事人仍不服,產生后續訴訟不利于矛盾化解。針對此類復雜案件,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聘請相關領域行家里手擔任調解員,通過訴前預鑒定、專業知識進行調解,盡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縮短審理周期,減少企業訴訟成本。
高效推進破產審判
推進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推動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提升破產案件審判質效。去年以來,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服務穩定和發展大局,扎實開展破產案件審理,推動構建了由法院牽頭,各相關部門參與的企業破產處置工作聯動機制。
淮南市鑫誠花園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區朝陽路,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是淮南市舊城改造的重點項目。但由于開發商資金鏈斷裂,該項目于2014年停工,一直處于爛尾狀態,既損害了購房戶等大量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影響了城市的整體形象。2020年5月28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清算一案。該案受理后,為了挽救企業,保障購房人權益,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聯動,加強對破產管理人的監督指導,全力保障樓盤復工復建。目前該項目順利復建并已竣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拆遷戶的安置權益、購房戶的房屋交付權益以及各債權人合法權益。
這是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加強府院聯動的實例。去年以來,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推動制定《田家庵區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協調工作機制》,加強與政府職能部門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協調配合、協同處置等,助力淮南金恒房地產等企業破產重組、再獲新生。此外,田家庵區法院念好“快”字訣,探索破產案件簡化程序辦理,推動執行程序和破產程序高效銜接加快“僵尸企業”出清,2022年以來,共適用簡化程序審結破產案件6件,平均審理用時僅35天。
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以科技賦能司法,利用區塊鏈防篡改、可校驗、可追溯的特點,在全省率先在破產債權人會議時使用區塊鏈存證功能。
善意護企文明執行
“竭澤而漁”不如“放水養魚”。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在涉企執行案件中將善意文明理念始終貫穿司法活動之中,審慎適用保全、查封、扣押、凍結等司法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支持企業健康發展。
在一起涉企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某企業陸續向申請人謝某借款40余萬元,后因疫情原因,該企業被迫停產,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謝某起訴至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支持了謝某的訴訟請求。由于企業一直不履行償還義務,經謝某申請,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執行法官根據謝某提供的有效線索,在該企業的施工現場發現有數臺挖土機正在破土動工。經與企業負責人溝通,法官了解到該企業正在開辟新廠房,希望通過擴大生產規模,恢復疫情前生產水平,并以確保償還債務。得知此事后,執行法官考慮到該企業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的生產經營困難,雖無法一次性支付欠款,但還款態度良好且企業正在恢復運轉,具有還款潛力。若此時采取強制措施,企業可能會陷入困境。執行法官決定采取“放水養魚”的靈活執行方式,積極組織雙方調解,耐心向申請執行人謝某介紹了企業相應情況。經過調解,雙方接受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該企業當日支付3萬元后,剩余借款分期償還,謝某拿到了現金,企業也有了“喘息”的機會。
預通知、預處罰、活封活扣……田家庵區人民法院靈活運用各種執行方式,對不具備轉移財產條件或能夠防范財產轉移的企業,采取“事先審查、搜查預告、限期履行、懲戒并用”的措施,督促被執行人積極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盡量減少搜查對企業產生的負面影響。
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在執行另一起涉企案件中,經全面審查評估,確定該企業不具備轉移財產風險后向其送達《預搜查令通知》,該企業僅用時4天即拿出初步解決方案,與12名申請執行人和解,并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
此外,該院持續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常態化開展專項執行行動,打造強制執行聲威,促進案款執行到位。同時,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綜合分析企業經營狀況,避免因實施強制執行措施對企業正常運轉產生不利影響。今年以來,該院已經執結涉企案件205件,執行到位金額10061萬元。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叭巳硕际菭I商環境、案案關系營商環境,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將始終堅持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融入司法辦案全過程,織密司法服務網,一切圍繞發展干,為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碧锛意謪^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呂強表示。